2007-07-01

歐美現行藝術基金運作模式

美國哈佛大學藝術史博士黃文叡,現為紐約MOTIF 藝術投資顧問公司副總裁,同時也是耶魯大學兼任副教授以及美國國家文藝基金會(NEA)預算審查委員,分享了他在西方操作藝術基金的實務經驗。
黃文叡指出,歐美拍賣市場已有一百多年歷史,市場機制與操作手法健全、穩定,加上近年藝術市場蓬勃,藝術品單價逐年攀升,藝術品的種類及交易量足以支撐長短線操作,因而帶動了買家市場的形成,也進一步促使以集資方式降低投資風險的觀念。目前全球藝術市場已有5兆美元的規模,藝術品買賣每年達220億美元,其中約有18億即是來自藝術基金的投資。
此外,一般在股票操作方面,有所謂「標準普爾500指數」(Standard & Poor's 500 Total Return Index)作為買賣操作的依據。近年由紐約大學經濟學教授梅建平與麥可·摩斯(Michael Moses)通過長期追蹤藝術品的價格走勢,將1876年以來的拍賣數據分門別類,做出了「當代藝術指數」(Mei Moses Annual All Art Index)的數據表,如今操作藝術基金也有了所謂「藝術指數」的參考標準。從下表股票與藝術兩項指數的交叉比較分析可以發現,自2001年開始,藝術品投資即呈現了比主要股票市場更高的投資報酬率,2005年以來更是呈現雙倍的利潤。藝術品投資出色的表現,造就了藝術基金逐漸成為投資趨勢的背景。
多數西方藝術基金以所有投資人為股東,並組成「有限責任合夥制」(limited partnership)的公司型態進行操作,可同時吸收境內資金(on-shore)和境外(off-shore)的資金,個人、銀行、公司行號皆可參與,屬於私募基金的形式。但藝術品投資項目的買賣則由專業經理團隊來負責操盤,管理顧問團隊收取約2%的管理費以及20%的獲利淨值為佣金,投資人僅分享利潤或承擔損失,並不擁有實質藝術品。藝術基金的操作方法,則採取與「對沖基金」也就是「避險基金」(hedge fund)的類似手法,以對銷的方式作長、短線的投資,來降低投資風險,一旦藝術品價格達到了25%的報酬率隨即拋售,否則將會因為管銷與保險花費削減了基金的利潤。
由於藝術品獨一無二的特性,除非等到作品賣出否則無法計算淨值,因此投資人無法每天看到買進賣出的淨值變化,無法檢視收購藝術品的來源與收據,僅可能得到投資清單與標的物的漲幅表現,因此投資人必須對投資管理團隊給予極大的信任度;同時,招募者也會以說明書(PPM),說明操作者的背景、產品定位、操作策略,並以用問卷篩選投資觀念相近的投資人,通常還會要求申請者的投資額度不以超過身家淨值的10%為原則,以及不得投資超過基金總額25%的上限。
因此,藝術基金雖有透過集資方式彌補個人資金不足,並且分散投資風險的好處;但缺點是,買進的藝術品屬於共同資產,投資人不能個別擁有收藏,並且完全倚賴委託的操作團隊,若有人為疏失投資者仍需自行承擔損失。在歐美各國藝術基金受「證交法」(Securities Act)與稅法的管轄,在亞洲多數國家則尚未有明確規範藝術基金的法源,因此可能會造成投資人權益的損害。
目前個別藝術基金的規模約在50萬至120萬美元不等,總市值超過18億美元。全球幾支重要的基金大部分以投資成名藝術家(established artists)為主,部分可能會嘗試小額投資新興藝術家(emerging artists)的作品。較著名的「美術基金」(Fine Art Fund)由前佳士得財務總監霍夫曼(Phillip Hoffman)所主持,主要即以西方印象派大師作品的操作為主;荷蘭銀行的「中國基金」(China Fund)投資中國古陶瓷,但並沒有很成功;美國「藝術經紀商基金」(Art Dealer Fund)以及「Irvine Collection基金」則以投資新興藝術家為主,讓畫廊去包裝行銷手中尚未成名的潛力藝術家。可見藝術基金投資標的的選擇,涉及專業精深的知識與經驗,投資策略上也有許多不同的操作手法與空間。
藝術基金的長線操作可能帶來無法脫手的風險,因此基金操作者在收購作品時就必須做好風險管理、操作技巧和脫手時間點的掌握,否則即造成虧損。此外,政經情勢和政府政策的改變、大戶進場壟斷市場,阻斷藝術品流通、銀行轉帳及匯率問題、藝術法規和仲裁機制、風險管理失控或管理公司不當操作、藝術品的真偽、保存及保險問題等等,也都可能帶來藝術基金的投資風險,是投資人需要仔細評估的重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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